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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通知
(淄卫办字[2011]99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制度,定于2011年9月对全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1、拟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
  2、拟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
  3、药剂采购人员。

  二、培训考核内容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

  三、培训考核形式

  本次培训分全市骨干培训和单位自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网上考核考试。

  (一)全市骨干培训
  参加人员:拟办理2012至2014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的医务科科长、药剂科主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和临床骨干2-3名。
  时间:2011年9月7日13:30。
  地点:张店凤阳大酒店五楼大礼堂。
  (二)单位自行培训
  全市骨干培训结束后,各区县、各市属市管医院组织骨干对本区县、本单位拟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调剂资格的药师和药剂采购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三)考核考试
  参加培训人员于9月20日至25日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站(www.wsrc.gov.cn)“淄博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入个人入口进行考核考试。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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