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环节的紧急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枣庄、聊城市卫生局,省局稽查局:
为防止有毒有害的野菜、菌类等不常见的动植物作为餐饮加工原料进入餐饮服务环节,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避免餐饮单位使用有毒有害野生动植物。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向餐饮单位大力宣传有毒有害动植物的危害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求餐饮单位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动植物,对可食用的野菜、菌类等野生动植物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挑选出的有毒有害动植物要妥善处理,不得外流。
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野生动植物的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加大对餐饮单位使用不常见的野菜、菌类、鱼类、昆虫、蛇类等野生动植物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使用有毒有害的食品或原料,要按照《
食品安全法》第
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