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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工作的通知
(湘办〔2012〕6号)


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应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邀请,围绕“湖南发展环境”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共向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提交9篇调研报告。为认真采纳落实这些调研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切实做好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的采纳落实工作。
  2. 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要明确相关处室或单位具体负责采纳落实工作,制定采纳落实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在采纳落实中,要与提交调研成果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联系,及时就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沟通。请各有关单位将具体负责采纳落实工作的处室和联系人员名单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省委统战部(联系人:陈濂,电话:82209733)。
  3. 要认真执行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调研成果采纳落实情况反馈制度。负责采纳落实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12年10月31日前,将采纳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提交调研成果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由省委统战部知工处转)反馈,并同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统战部。
  4. 省委统战部、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将邀请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于2012年10月前对调研成果采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采纳落实情况在年底的专题调研成果汇报会上进行通报。
  附件:2011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单位名单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2月6日

  2011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单位名单

  1. 民革省委:《湖南省经济型社会组织与经济发展环境研究》
  采纳落实单位: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民盟省委:《优化湖南商品市场发展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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