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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博物馆及民族团结清史文化展览馆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博物馆及民族团结清史文化展览馆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冀政函〔2012〕50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承德博物馆及民族团结清史文化展览馆建筑方案的请示》(承市政〔2012〕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承德博物馆及民族团结清史文化展览馆建筑方案。你市要按照专家审查意见,抓紧组织方案的修改、完善,保证两馆建设符合避暑山庄景观环境控制要求,并与山庄及周围寺庙协调统一,进一步提升承德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品位和服务功能。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按工程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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