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设计质量与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检查的通知
(徐建发【2012】46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为加强我市的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满足要求,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水平,做好今年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迎检准备,决定在全市开展在建工程设计质量和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设计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设计图纸的图面质量情况,企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工程设计单位是否按照现行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进行专项设计;是否进行节能指标的验算,对窗墙比、冷桥、遮阳等部位是否采取详细措施以确保标准的落实;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落实情况;是否达到《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的要求。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4月23日,各地、各单位组织自查。
4月23日至5月4日,市城乡建设局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
五、检查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应于4月23日前将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上报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二)受检单位应于4月23日前提供在建工程设计项目清单供检查组抽取被检项目。
(三)受检单位应向检查组提供以下资料:
1、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及备案表;
2、受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受检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审查合格证;
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甲级企业抽查5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3个居住建筑、2个公共建筑),乙级企业抽查3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2个居住建筑、1个公共建筑),丙级企业抽查2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1个居住建筑、1个公共建筑),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五)市局组织的各检查组应认真填写检查表,由检查组成员签字,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7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六、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对好的单位将在全市予以通报表彰,对差的单位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2、设计质量检查表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略)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表1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省辖市:
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