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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1〕1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的主题,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教师节主题活动,采取座谈会、主题演讲、文艺晚会等多种有效方式,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无私奉献,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走访慰问教师活动

  教师节期间,各地要组织走访慰问教师活动,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学习与职业发展,特别要关注农村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坚持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

  三、大力开展教师节宣传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精心设计宣传方案,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举措,大力宣传教书育人典型人物和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各地要在今年9月份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建设月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等,引导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弘扬当代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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