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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粤建执函〔2012〕2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规范我省建材市场秩序,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按照《全省建材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打假函〔2012〕37号)的要求,定于4月12日至6月20日组织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建筑工地‘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全面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钢管所用扣件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使用伪劣假冒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使用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依据

  本次专项行动以企业自查自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为主。

  (一)专项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检查实物是否存在破损,是否附有永久标识。

  (2)查看购买发票、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等。

  (3)查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产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制度,并建立台账。

  2.对钢管所用扣件:

  (1)采购或租赁的钢管所用扣件是否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

  (2)钢管所用扣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是否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试,抽检数量和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钢管所用扣件是否存在有严重锈蚀、变形、裂纹、螺栓出现滑丝等不合格产品;

  (4)施工现场是否建立了钢管所用扣件使用台帐和报废制度,是否详细记录其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质量检验以及不合格产品报废记录等情况。

  (三)专项检查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帽》(GB2811-2007);

  4.《安全网》(GB5725-2009);

  5.《安全带》(GB6095-2009);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的有关规定;

  8.《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所用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96号)。

  三、行动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12日至4月20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工作纳入本部门“三打两建”工作,特别是建材打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行动的宣传活动,确保将开展“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行动的目的、检查内容、行动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2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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