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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部分地方畜禽品种资源重新拍照的通知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部分地方畜禽品种资源重新拍照的通知


各有关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通知,我省先前上报的部分家畜品种资源照片需按《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编撰要求予以重新拍摄,同时结合《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志》编撰的要求,部分家禽品种资源的照片需要重新拍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重新拍摄资源目录

地区

品种

备注

杭州市

萧山鸡

按个体、群体分别拍摄

媒头鸭

按个体、群体分别拍摄

钱江野鸭

按个体、群体分别拍摄

西湖野鸭

按个体、群体分别拍摄

衢州市

龙游麻鸡

拍摄群体照片

江山白鹅

按个体、群体分别拍摄

龙游乌猪

拍摄个体照片

宁波市

朗德鹅

按个体、群体分别拍摄

岔路黑猪

拍摄个体照片

湖州市

太湖鹅

拍摄个体照片

嘉兴黑猪

拍摄个体照片

温州市

灵昆鸡

拍摄群体和母鸡个体照片

温州水牛

拍摄个体照片

金华市

金华猪

拍摄个体照片

兰溪花猪

拍摄个体照片

丽水市

碧湖猪

拍摄个体照片

绍兴市

嵊县花猪

拍摄个体照片

省农科院

浙江中白猪

拍摄个体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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