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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鲁教基字〔2012〕13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工作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创新制度,构建系统衔接的德育体系

  (一)正确把握德育工作指导思想。新时期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真正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德育载体,突出实践环节,探索有效实施德育的方法途径,着力解决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机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始终坚持学校德育的正确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根本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为根本途径,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以整体规划、系统衔接、全员育人、家校社会有机配合为根本策略,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合力;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根本保障,促进德育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建立新型的德育工作制度。建立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实现学校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德育、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中小学班教导会制度,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班级任课教师参与、家委会代表参加的班级教导会,定期研讨解决班级和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时既考察教师的教学工作,又考察其育人工作。建立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社会义务制度,推动政府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义务承担起学生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等责任。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档案,将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纳入学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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