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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大力发展物流、科技、工业设计、信息服务、金融、商务服务、服务外包、会展、节能环保、教育培训、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餐饮、房地产、汽车服务、家庭及社区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层次,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40%。(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旅游文化
  (一)构建泰安大旅游产业圈。积极开展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最佳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强市创建活动,实施泰山景区提升工程,整合泰山旅游文化资源,把泰山打造成四重世界遗产地。以泰山为龙头,以泰城为主体,整合大汶口文化遗址、徂徕山、莲花山、肥城桃园、宁阳神童山、东平湖等旅游资源,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功能,重点发展高星级饭店,集中打造泰山观光、城市休闲度假、山水特色体验文化等旅游产品集群。到2015年,全市游客突破5800万人次,年均增长14%;旅游总收入530亿元,年均增长16%,旅游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其中,境外游客57万人次,外汇收入3.8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14%和16%。(市旅游局、泰山管委、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负责)
  (二)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文化与资本的融合,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挖掘和用好泰山文化、大汶口文化、水浒文化等文化资源,构建具有泰安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两番,达到3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推进旅游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旅游特色街区,组织实施泰山文化演艺园区等旅游文化大项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
  (三)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社会文化网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全覆盖。做好大汶口遗址、岱庙等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和维修工作。加强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档案馆新馆建设,搞好县级档案馆建设。坚持依法修志,推动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档案局、市史志办分工负责)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突出抓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共建文明城市。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加强科普工作。推进“诚信泰安”建设,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分工负责,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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