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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部门: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保障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和市场的健康有序,依法严厉打击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各有关单位出版、印制、发行了一批适应课程改革和教学要求的优质教辅材料,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学生和教师的需要。当前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存在品种繁多,部分教辅材料质量差、定价高,有些出版发行单位违规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等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和商业贿赂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秩序。中小学教辅材料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利益。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出版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此,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部门和各出版物印制企业、发行企业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出版业科学发展,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明确管理任务

  《通知》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材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出版物,包括中小学教材同步练习类出版物,中小学生暑假、寒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以及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类出版物等。其介质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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