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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和推荐2012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备选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和推荐2012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备选项目的通知
(闽标奖办〔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8〕183号)精神(全文请到省质监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jqi.gov.cn),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设在省质监局)组织了三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评审工作,获得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和好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继续表彰全省在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充分调动全省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审工作,备选项目申报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由我省主导或参与起草、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或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国际标准;

  (二)由我省主导起草、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国家标准;

  (三)由我省主导起草、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

  (四)经福建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地方标准;

  (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发布、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已向相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以上标准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再申报2012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

  二、评审组织工作

  2012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评审工作由省奖励办负责组织,省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其他有关省属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1.凡符合福建省标准贡献奖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提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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