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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建工)局、各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良好开局,现将开展春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青奥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等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一新的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春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

  二、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要在工地复工前组织工程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各分包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节后复工检查工作以及节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详细的布置,确保工地安全。

  三、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对所属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复工检查。一是重点对深基础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用电、道路桥梁、管道施工、隧道开挖、工程防火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消除隐患、落实整改。二是要检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别是对新进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的现象;三是全面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场容场貌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同时做好散状材料覆盖和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冲洗。

  四、各工程监理企业应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完善监理规划和细则;确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各类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并对现场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位履职,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审批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发现施工企业未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整改或暂停施工,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相应整改措施。

  五、各区县住建(建工)局、各安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的同时组织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对监管范围内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监理部人员是否到位履职。二是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节后复工前教育、自查情况。三是现场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临边防护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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