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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穗林业园林通〔2012〕94号)


各区(县级市)林业和园林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林业和园林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林业和园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市林业和园林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行使自由裁量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许可原则)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行使。
  同一个许可行为在不同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有规定的,在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规定;
  (二)同一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优先适用特别规定或者生效时间在后的规定。
  第四条 (办理程序)
  办理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本规定分则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递交本局办事窗口;窗口办事人员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已提交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申请资料,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对申请资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当场办结。
  (三)对申请资料须经调查核实、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许可事项,承办机构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
  (四)承办机构对已经受理的申请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许可决定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其它法定许可证件。
  第五条 (特别程序)
  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公示、听证等听取意见程序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六条 (许可决定送达)
  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决定当场作出的,由申请人当场领取决定书或证件;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者按申请表上的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采用前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等方式送达。

第二章 园林绿化管理

第一节 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第七条 (审批依据)
  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定》和《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执行。
  第八条 (审批权限)
  公共绿地和以景观效果为主的河涌附属绿地绿化工程,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或者跨区、县级市的,由本局审批;面积不足五千平方米的,由区、县级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市本级财政投资或以市本级财政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本局审查,中央或省的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申请资料)
  申请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审查初步设计的函);
  (二)拟建设场地工程勘察报告;
  (三)绿化工程设计说明书,包括:工程概况、绿化工程设计总平面图、主要园林建筑平面图、立体图、剖面图、植物种植设计图、绿化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
  (四)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图;
  (五)规划、国土房管、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应以经批准的立项文件或投资计划中明确的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的名义申请。申报文件的工程项目名称需与立项文件投资计划一致,不得任意改动。
  第十条 (审批内容)
  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包括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1、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概算是否在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批复范围之内;
  2、报审资料是否按规定要求签盖行政章、出图章、注册执业资格章及职签;
  3、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情况;
  4、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资质管理规定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5、勘察、设计人员是否按执业资格进行勘察、设计;
  6、是否进行了消防、抗震、人防、环保、节能等专项审查;
  7、检查设计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概算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或材料表、苗木表等);
  (二)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
  1、勘察设计是否执行了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特别是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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