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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南方早稻集中育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南方早稻集中育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
(粤农办〔2012〕113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年的粮食生产工作,出台一系列扶持政府,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资金1000万元,集中育秧任务1.25万元(秧田面积),折合大田面积25万亩。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农业部对对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两报”调度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市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各项目县落实进展情况,市、县各级出台的配套政策及落实情况,配合政策落实开展的有关活动进展情况,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调度表。各项目市根据所承担的补助政策情况,实时组织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填报全省政策执行情况调度表。(附表1.2)

  二、起止时间

  调度表实行“一周两报”制度,每周一、三下午17:00前完成报送,直至补助资金兑现到服务组织(村组农户)或经过核实的物化补助落实到田的进度达到100%为止。

  文字材料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三下午17:00前完成报送,直至项目市农业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全面总结为止。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项目市农业局务必高度重视,由种植业科组织开展调度工作,并明确一名熟悉业务、了解情况的同志专门负责,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请将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附件3)于4月12日下班前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二)真实可靠。各市要组织各项目县做好政策落实情况调度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上报材料和表格要确保真实,严禁虚报进度、编报数据、谎报内容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注重时效。在完成通知要求的报送任务基础上,有价值、有新意、有时效的材料可随时报送。要尽量收集基层在补助资金落实过程中的生动实例,农民群众的鲜活语言和推动政策落实的典型代表。

  (四)选择重点县全程跟踪。我厅确定台山和乐昌2个县(市)作为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县,对县级方案制定、计划任务下达、项目前期组织、物资(资金)落实到服务组织或村组(农户)、技术措施统一落实到田、实施情况村级张榜公示、完成核验和资金支付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总结形成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县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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