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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健全制度,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根据分工,研究制定质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确、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性质量事故,力争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3.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级本部门的协调作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抓好“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的各项工作落实。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市实施“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在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当好参谋;引导企业争创各级名牌产品;做好对生产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格把好食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等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及时推广质量管理经验,推动“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深入开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把“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市财政局要将实施“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技术进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积极完成“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总体目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促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素质的提高,鼓励企业创优质工程,对获市、省、国家奖项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对创优企业在资质升级、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吸引外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增强本地区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引导流通企业增加质量意识,推动实施流通领域质量安全标准。市科技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与质量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质量和标准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重点抓好文明窗口建设,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引导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组织开展商标战略研究,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市农业局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注重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本地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三废”排放的监督检测,确保环境质量达到目标要求。市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医药等部门,坚决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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