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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


  根据乡村旅游星级线路标准,以创建五星线路为范例,应包括以下标准:

  1. 线路规划合理,沿线环境优美,绿化美好,主要景点接待场所等节点1平方公里范围内无重大污染源,无脏、乱、差问题。

  2. 从城区出发有旅游专线车、二级公路,线路第一个主要节点车程在半小时内,在各有关公路干线上有规范的交通指示牌。

  3. 线路上有经省乡村旅游星评委评定的一个以上五星级或2个四星以上的乡村旅游区(点)。

  4. 全省或全市精品旅游线路,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在10000人次以上。

  5. 有布局合理的旅游厕所、旅游餐饮点、购物点。

  6. 有线路宣传资料。

  7. 该线路未发生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无重大危险源。

  六、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县域乡村旅游发展纲要,并建立乡村旅游资源目录。

  (二)加强乡村旅游业行业管理,对星级线路上新增节点实行准入制。出台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对乡村旅游服务单位提出明确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在已规划好的星级线路上如要新增建设项目的,必须符合该线路的整体要求,否则不予批准建设。对于申请列入星级线路节点的,必须通过验收符合要求的才能进入。

  (三)加大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和星级线路建设力度。坚持示范基地和星级线路建设配套同时进行、共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和扶持10个市级重点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点)、10条乡村旅游星级线路,30个县级重点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点)。

  (四)深度研发乡村旅游商品、纪念品。大力推进“果进篮、花进盆、菜进盒、农副产品进袋”工程,对农副产品进行精包装或深度研发,提升地方农产品形象和附加值。重点扶持50家具有自主品牌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10家较大型诚信规范的乡村旅游商品购物商店,尽快在全市形成乡村旅游商品产销体系。

  (五)积极开展乡村旅游市场开拓。结合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年度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方案,搞好产品策划和包装,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市场形象。培育精品线路,开展特色旅游活动,逐步形成约定俗成的荷花节、油菜花节、芍药牡丹节、石榴节等乡村旅游节庆活动。通过广告宣传牌、电视风光片、风光画册和乡村旅游地图等形式,宣传和展示乡村的人文景观、农家风情;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促销,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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