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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
(娄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娄底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娄底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75号)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拉动消费、促进增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我市乡村旅游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编制本纲要。

  一、全市乡村旅游基本情况概述

  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的农、林、牧、渔等资源,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乡村文化和农家生活特色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观光度假、农事体验等服务项目的旅游业态。其经营实体分农家休闲型、山水田园型、民俗文化型、花香果园型、现代新村型、农事体验型和产业基地型等类型。发展乡村旅游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富民惠民工程,是旅游产业的提升工程、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工程,是旅游与农业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经济抓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迅速。据统计,至2009年底,全市已登记备案的乡村旅游服务单位231家,累计接待游客60万人次,占全市旅游总接待人数的11%。其中,紫鹊界梯田、湘军水府农业旅游观光园、九龙高科技农业园被评为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顺鑫山庄、紫鹊界民俗演艺中心等38家单位被评为全市首批星级乡村旅游服务单位。目前,全市乡村旅游的发展已从最初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的单一农业特色餐饮、农事体验活动向度假村园节庆旅游、食宿、休闲娱乐等综合型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乡村旅游项目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成为投资者的重点选择方向之一。但总体来看,我市乡村旅游仍处于初级阶段,基础比较薄弱,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主要存在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扶持合力不够;规模普遍偏小、带动力差;服务水平低、特色不鲜明;营销手段单一、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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