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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填报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填报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的通知
(深卫人规财〔2012〕26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编印卫生统计年鉴的需要,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填报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1年度本单位所有的基建、建筑修缮和设备购置项目,无论其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单位自筹或捐赠,均列入填报范围(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二、填报要求

  切勿空项,没有须填“0”,务必填写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附件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市医学信息中心,并将电子表格发至邮箱:403495070@qq.com。各区需汇总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表统一发送市医学信息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单位

2011年

本年实际完成投资金额

万元

 

按来源分

其中:市财政投资

万元

 

区财政投资

万元

 

街道投资

万元

 

单位自筹

万元

 

其他

万元

 

按用途分

其中:建安工程

万元

 

设备购置

万元

 

其他

万元

 

本年计划施工面积

 

其中:住宅

 

本年实际竣工面积

 

其中:住宅

 

本年实际新增面积

 

本年实际新增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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