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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渝司办〔201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市委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富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进一步理清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市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定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就是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这是律师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全市律师队伍要自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的不良影响,自觉在执业活动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进一步强化执业为民的宗旨理念。“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业为民,这是律师必须强化的宗旨理念。全市律师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让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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