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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的通知

  (二)发放对象
  在我省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经过年度检验的拖拉机(含四缸以下变拖)、联合收割机机主,优先为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大中型拖拉机办理。插秧机等农业机械购买汽油事宜,由省农机局与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另行协商。
  (三)发放主体
  各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中石化江苏石油各分公司直接承担发放工作,农机手自愿办理;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应结合购机补贴、跨区作业服务、秸秆机械化还田、“平安农机创建”、“平安农机通”推广等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
  (四)办理程序
  1.采取集中办理和个人办理两种方式。集中办理,由各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根据牌证管理、年度检验及备案的实际情况,统一填写《农机“双优”加油卡办理申请表》(见附件2)后,并于5月7日前集中将《申请表》的电子文档传给中石化当地各区域公司;个人办理,由农机手个人自行到所辖的各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代为办理“双优卡”;
  2.中石化江苏石油各分公司根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供的申请信息统一制作“双优卡”后,于5月15日前交给各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3.各市、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5月底前负责将“双优卡”统一发放给农机手,做好发放登记(附件3),并按照“一机一卡”的方式,让领取“双优卡”的农机手在服务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收集服务协议书后统一交给中石化江苏石油各分公司存档;
  4.农机手领取“双优卡”后,到临近的充值网点充值,享受优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中石化江苏石油各分公司要加强农机“双优”供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双优卡”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省农机局管理处和石化江苏公司经营管理处。
  (二)强化宣传。“双优”供油制度是省农机局和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联合实施的一项惠农服务措施,为使这项惠农服务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各地要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到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机手,确保农机“双优”供油政策能让更多的农民受惠。
  (三)严格发放。各地办理使用“双优卡”的农业机械,必须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按时参加年检,并须持有效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行驶证;要坚持“一机一卡”,严禁“一机多卡”,加油时必须出示行驶证和“双优卡”,经核对信息一致后方可享受“双优”加油;
  (四)升级旧卡。今年是纸质“农机优先加油卡”使用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在纸质加油卡正面的2010年度栏盖有年度检验条章即为有效,可继续使用至今年8月底,但不能享受充值优惠政策。要引导机手升级旧卡,凭纸质“农机优先加油卡”免费换领“双优卡”,享受优惠供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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