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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2012年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启动仪式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2012年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启动仪式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2〕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定于2012年4月10日举行2012年度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启动仪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0日(星期二)14:30在同心县丁塘镇项目区举行启动仪式。
  二、参加人员
  (一)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审计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局、扶贫办、农垦局)和移民局的负责人。
  (二)各市、县(区)政府分管副市、县(区)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请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移民局负责人于4月10日9:30在自治区政府南大门门口集中乘车前往同心县;各市、县(区)参会人员于4月10日14:10前在同心县丁塘镇项目区集中参加启动仪式。
  (二)请各市、县(区)和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9日(星期一)10:00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会务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
  请新华社宁夏分社、人民日报、国土资源报驻宁记者站和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日报社、宁夏新闻网届时安排记者报道(4月10日7:50前在悦海宾馆客房中心门前集中乘车)。
  联系人:冯 亮
  电 话:0951-5043973  13995177237
  传 真:0951-5043050
  附件:启动仪式议程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启动仪式议程

  一、兑现2011年度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卉介绍2012年度宁夏国土整治“三大工程”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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