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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组织质量管理专家,开展降低企业质量损失率、提高企业产品可靠性等知识培训,推广先进管理方法知识,提高我市行业竞争力水平。

  3.加强质量管理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和应用研究,帮助企业建立科学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质量控制水平。

  4.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编制2011年全市重点质量攻关项目计划,征集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论文,适时召开质量攻关优秀成果表彰会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先进经验交流会。

  5.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后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加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发挥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质量管理活动中的作用。

  6.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按照总局“质量月”活动整体部署,确定全市“质量月”活动内容,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大“质量月”宣传工作,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

  7.逐步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结合市场准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扩大《企业质量档案》建档范围,维护、更新《企业质量档案》,进一步整合资源,逐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

  三、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增强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

  1.制定和发布天津市名牌产品“十二五”发展规划。在总结天津市名牌产品“十一五”期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制造业发展的整体布局,确定我市“十二五”期间天津市名牌重点扶持、培育和认定产品目录,使天津市名牌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做好2011年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制定2011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宣贯新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加大对八大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大项目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鼓励生产企业争创名牌,提升我市制造业竞争力水平。

  3.大力开展天津市名牌产品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天津市名牌产品,扩大天津市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为全市生产企业树立标杆,引导企业增强名牌意识,实现名牌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名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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