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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9日10:00至23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9日10:00至16日16: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0-2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于2012年2月15日至16日(每日9:00-12:00;13:00-16:00)到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院标准大厦后,4号楼2层201室;联系电话:64202792、64202397、64227732、64274019、64289009)进行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2月23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12日10:00至16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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