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2.加强地震短临跟踪。配置地震现场工作装备,增配流动测震仪和流动电磁波观测仪。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新建灌南、石梁河水库强震观测台,力争纳入省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在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及时圈定我市主城区及其附近地区的地震烈度,为地震应急反应决策、震害快速评估和震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二)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程

  完成市级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及县级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市建设和国土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1.完成市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改造,县级建成具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并接入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应急决策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2.在省建成12322防震减灾公益热线的基础上,建设覆盖全市范围、快捷有效的地震灾情获取和普及地震灾害常识、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知识的技术系统。

  3.建立市、县(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充实完善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

  4.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1个综合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四)市级震害防御服务平台工程

  建立市级震灾防御服务平台,指导城市地震安全社区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和引导基层防震减灾基础工作,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整体能力。

  (五)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按照科学、规范、平灾结合、多灾种综合防御的要求,合理布局城市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力争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有计划地将现有广场、绿地、公园、空地、人防工程等场地(所),改造建设成能够发挥应急避难作用的场所。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将学校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市区每年建成2处Ⅰ、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县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六)市民防灾素质增强工程

  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计划,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积极创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各县(区)每年至少要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教育基地)。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