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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连云港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功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的科学发展,提高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防震减灾现状及需求分析

  (一)地震构造与地震活动概况

  我市位于华北地震区的南缘,中国东部最大的地震带-郯庐地震带穿过东海县西侧,南部与华南地震区的长江下游-南黄海地震带相邻。据历史资料记载,我市及周边地区多次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最大的为1668年的山东郯城8.5级特大地震。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2级以上地震215次,3级以上地震28次,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次。在国家确定的2006-2020年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我市再次被划为全国重点监视防御区。相关资料表明,毗邻我市的郯庐地震带以及黄海海域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未来几年苏鲁交界至南黄海海域仍是江苏地震活动的主体区域。同时我市地处沿海,又是沂、沭两大水系入海口,境内分布众多水库河塘、港口码头、大型化工项目,以及安全性要求极高的核电设施,一旦周边地区发生中强地震,可能引发严重的地震次生灾害。严峻的形势,对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十一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初步建立了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体系,防震减灾工作从局部重点防御逐步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转变,有力促进了城乡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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