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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厅机关党委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厅机关党委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

  现将《财政厅机关党委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依据《要点》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研究制定2012年党建工作计划。3月1日前,将2012年党建工作计划和2012年度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名单报机关党委。

  附件:《财政厅机关党委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财政厅机关党委二〇一二年工作要点

  2012年,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题,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财政机关”为目标,努力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机关建设年活动,大力弘扬“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紧紧抓住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水平和财政业务技能,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推动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工、青、妇组织建设等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为圆满完成促发展保民生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推动新疆财政事业“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着眼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努力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财政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具体实践,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着眼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贯彻力、为完成“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在努力巩固前期学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和财政厅党组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深入学习,在认真开展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于2012年上半年择机举办“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深化各级党员干部对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认识和理解。着眼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改进组织形式、完善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落实奖惩措施,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增强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指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使“抓学习,强素质”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推动区级财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从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基层政治理论教育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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