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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建发〔2011〕25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贯彻落实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制度,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根据《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制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制度,并严格落实到每个施工项目。
  三、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对建设工程的深基坑开挖、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大跨度支模架、塔吊、物料提升机等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尤其是这些专项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进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危险或可能造成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建筑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下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上报至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相结合。对下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的,要进行跟踪督办。挂牌期间,施工企业经过整改合格并提出解除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申请后,立即进行现场审查,确认重大安全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要定期总结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经验教训,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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