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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贵港市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汲取河池市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教训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汲取河池市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市辖区内涉重金属生产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完善政策措施,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清查涉重金属生产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严防重金属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涉重金属生产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避免类似河池市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的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一)组织保障。市人民政府成立贵港市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宁波  市长

  副组长:肖明贵  副市长

  谭 斌  副市长

  成 员:黄元明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甘小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庄光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宋家钢  市环保局局长

  罗联华  市发改委主任

  黄汉洋  市工信委主任

  宋首新  市安监局局长

  黄云贵  市财政局局长

  龚贵友  市国土局局长

  郑海平  市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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