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核查说明:
  1. 核查品种应涵盖企业2012年生产的所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麻精复方制剂,销售信息应包括所选批号的全部出库流向;
  2.药品名称使用标准名称,规格及最小包装之间用“,”分开,例如:磷酸可待因片 15mg/片,10片/盒;
  3. 产品批量、入库数量、销售数量的单位均以药品最小包装单位计;
  4. 若药品销售流向信息不吻合应进一步调查清楚,有流失迹象的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使用)检查情况汇总表

  被检查企业:                               药监     分局(公章)

检查基本情况

2012年已生产药品名称

规格

包装规格

批次

批量

销售信息核查结果

生产总量同比增长(%)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运输管理

 

及解决措施

发现问题

 


  填表说明:
  1. 包装规格:药品大包装规格;批次:2012年已生产的批次;现库存量:以大包装规格为单位;
  2. 运输管理:分别写明原料药及企业自产药品运输,如委托物流公司运输本企业药品,应注明物流公司名称及如何确认药品如数到达指定地点;
  3. 生产总量同比增长:与前一年总产量对比,2012年尚未生产的品种也要此项数据,批次、批量及信息核查栏为空即可。

  附件5: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

辖区

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范围

原料药

单方制剂

东城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