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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趸售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趸售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111号)


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关于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对津南、静海、西青开发区、空港、华滨等区域性水务公司趸售价格进行核定的申请》(津水字[2011]102号)收悉。为筹集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促进城市供水发展,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市自来水集团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静海水务公司、津南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为3.36元。

  二、向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公司、西青开发区赛达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为5.55元。

  三、向临港工业区华滨水务公司、华新、华纺、华晶、华双的水务公司趸售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为5.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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