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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由科技、经济、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专家及有关行政部门分管人才工作的负责人组成,总数不超过19人。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其职责是:
  (一)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
  (二)审议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备选人员名单;
  (三)对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评审表决;
  (四)研究、分析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审工作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 专业评审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年度选拔任务和申报情况,从“昆明科技专家库和昆明科技管理人才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各专业评审组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其职责是:
  (一)对评审委员会提供的备选人员进行评审;
  (二)向评审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三)对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商业等秘密。

第三章 申报与选拔

  第八条 《办法》六条第二款“年龄不超过45岁”是指申报当年12月31日以前不超过45周岁;《办法》七条第二款“年龄不超过40岁”是指申报当年12月31日以前不超过40周岁。
  第九条 《办法》六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三款“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并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研究活动”是指与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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