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确保元旦春节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确保元旦春节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鲁商务秩序字〔2011〕870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节”是肉品加工生产和消费的旺季,也是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易发、肉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的敏感期。为保障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两节”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节”期间肉品质量监管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汲取“瘦肉精”等事件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和明确监管部门、屠宰企业各自的责任,结合“两节”和本地实际,加大监管力度,多措并举,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在“两节”期间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对已排查清理确定的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结合“两节”期间私屠乱宰发生的规律,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坚决取缔私屠乱宰窝点、捣毁私屠乱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病害、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冷藏运输病害猪肉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三、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监管,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检查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建立情况,加大节日期间对屠宰企业的检查力度,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厂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把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各市“两节”期间专项整治活动安排,请于12月29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 系 人:孙天舒  高捍东
  联系电话:0531-89013859(传真) 89013860 89013856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