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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二)切实提高广大工商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把通用法律知识与工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各级工商机关干部各种培训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知识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各级工商机关干部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工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各单位每年要对公务员进行普法统一考试,要发挥和利用工商法律知识测评系统作用,检验普法效果,努力提升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切实加强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根据经营者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经营者的特点,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等手段,分类宣传,分类指导。全面依托工商的机构优势和队伍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所属辖区内各类经营者中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及工商监管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切实加强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消费者法制意识为中心,开展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诉求热点难点,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商消费申诉举报办法等规章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新型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农村消费者关心关注的与农资、食品、家电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青少年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提高青少年消费者的消费识别能力和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五)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发挥广大工商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作为法制宣传员的作用,充分利用行政执法行为弘扬法治理念、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好行政指导、行政执法和案后回访等作用,把普法贯彻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规范的执法全过程,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定期发布重大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采取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作品创作、法制故事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城镇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通过红盾信息网发布法律法规权威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手机短信平台等开办工商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刊播公益广告、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注册大厅、便民服务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宣传橱窗、法制长廊、电子显示屏等法制宣传设施。充分利用12315维权服务网络、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工商法律服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性,持续不断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种法律法规颁布日等特殊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宣传期,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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