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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七)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大力加强基层工商机关、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立足增强工商机关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实现强农富农,依托“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等机制,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农民运用法律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依托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等方式,定期开展群众性工商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立足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的法律素质;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作用,通过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夯实法治社会公民基础;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实现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八)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实现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制基础进一步夯实、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工商机关的执行力和执法威信。
  三、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各级工商机关干部,各级工商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工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工商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和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继续开展好“一周一案”、“一月一法”、“一季一讲”、“一年一考”“四个一”等学法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注重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在坚持依法办事上作出实绩的优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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