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国税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国税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的绩效评估,完善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要切实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法制宣传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税收法制、政策管理、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部门职能作用,广泛调动基层办税服务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建立税收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实税收普法的力量。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根据工作需求,制定预算计划,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阵地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宣传的“三同步”机制,牢牢把握税收宣传的主动权。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抓好每年四月“全国税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集中税法宣传,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扩大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税务报刊等渠道的作用,重视应用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动漫等新兴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丰富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税收普法重点宣传内容,组织编撰“六五”普法税收宣传资料,满足各类普法对象对税收普法知识的需求。要将税收普法贯穿于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稽查人员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的宣传作用。省局将通过编发“六五”普法简报专辑等形式,及时交流各地“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有效做法和经验,各地应注意及时收集反馈“六五”普法工作信息,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协作配合
  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普法办对税收普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求将税收普法纳入地方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与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提高宣传效果。
  (五)深化依法治理
  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税收普法宣传工作,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税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要健全完善税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