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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大力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理念,切实提高国税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宣传。把培育税收法治文化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宣传全省国税系统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弘扬广大国税干部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追求,树立国税部门为国聚财、公正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强化法治文化与税收文化的融合,推动税收法制宣传作品的创作,运用书法、绘画、摄影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等多种形式,增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充分发挥“两个基地”的税收法治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国税系统现已建成的普法教育基地和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大力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宣传工作创新。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税收文化相结合,加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引导税收法治文化产品推广,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创新税收法治文化宣传载体,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整合资源、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创立品牌,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税收法治文化宣传格局。
  三.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普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各级国税局要健全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普法教育规划的组织和国税干部的法制培训,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大角度、大视野的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处负责向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省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国税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系统“六五”普法教育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检查、落实普法的各项工作。其它部门既要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本部门的普法教育工作,又要根据工作、形势需要,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二)完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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