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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全省国税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国税工作重点任务,努力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收工作宗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广泛深入开展以宪法和税收相关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省国税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法律知识的新需求,适应依法化解涉税纠纷矛盾的新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国税工作的理解认知度;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国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构建规范执法、诚信服务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推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的目标任务,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国税工作的结合点,有计划地安排和落实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和措施,积极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纳税人的要求,针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和纳税服务需求,将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始终,把服务、宣传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区别对象,注重实效。把握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区别对象,分类施教,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的机制、内容和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促治,以治促普。用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税收法治观念,弘扬税收法治精神。
  5.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紧密结合国税系统实际和行业特点以及纳税人的法律需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坚持在创新税收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上求突破,在拓展纳税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和服务途径上求创新,大力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税收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力争税收普法广度和深度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对象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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