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教育科研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1〕66号)
各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加强对天津教育科研网的管理,保障网络的运行和使用,现将《天津教育科研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教育科研网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天津教育科研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教育科研网的运行和使用管理,促进天津教育科研网(TERNET)的健康发展,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天津教育科研网是在市教委领导下一个相对独立的城域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为天津市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是学术性、非赢利性的计算机网络,其主要服务于天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和管理机构。
第三条 天津教育科研网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天津市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互联并与Internet联网,旨在为天津市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促进并支持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简称:中心)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在市教委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科技处)的具体指导下,统一管理天津教育科研网。
第五条 天津教育科研网实行接入用户分类管理的方式。用户单位分为:市教委所(直)属教育单位,区县教育系统,其他行业所属教育单位,其他单位。
第六条 天津教育科研网接入用户必须遵守天津教育科研网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天津教育科研网统一管理,设立网络管理机构,专人负责内部网络管理相关事宜。
第七条 各接入用户基础设施及相关技术标准服从天津教育科研网统一要求,以确保网络整体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