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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1〕16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苏州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

  “十二五”时期,苏州正处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阶段,既是加快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体制改革、解决发展中深层次问题的矛盾攻坚期。推进“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必须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上求得更大突破,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为苏州“十二五”期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苏发〔2010〕63号)、《中共苏州市委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11〕10号)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苏府〔2011〕66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改革的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
  (一)“十一五”时期改革的主要成就。
  1.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调整措施扎实,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步伐加快。民营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7.6%,民营科技企业达到3250家,名列全省首位。外资利用质量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超过80%。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小额贷款等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发展迅速,境内外各类上市公司累计达52家。
  2.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行政和事业人员编制缩减10%。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大合作”改革稳步推进,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累计入股土地面积100.7万亩,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4.3万亩,三大经济合作组织已成立3043家,持股农户占比达92%,富民长效机制有序建立。支农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农业担保、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已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50家。
  3.社会事业改革成效显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市属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现代化教育体制渐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高等教育稳步发展,职业教育特色明显,社区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文化体制活力进一步释放,市属文艺院团、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进展较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98%以上,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9.6%,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7%以上。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深化,市区公交、排水、环卫等体制改革实现预定目标。
  4.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条线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得到强化。“四位一体”的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和“文明村镇”创建成果丰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逐步健全,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越来越多地受到保护。城乡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5.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到位,职能协调的大部门体制初步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如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由2005年874项减少到2010年554项,减幅为36.61%。行政许可集中审批管理模式改革又取得阶段性成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市级职能部门权力项目名称、法规依据、运行程序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并接受监督。“乡财县管、县财省管”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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