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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积极稳妥地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稳定有效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和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市县医院、中医院、妇幼院、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室、偏远山区卫生院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药品生产监管,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突出中医药优势,挖掘民间中医,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积极申报国家级中药材品牌种植基地,振兴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节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市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强化政府职责,动员社会参与,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危房改造,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重点建设中心城市四季绿城、城西保障性住房、河东西街棚户区改造、人民北路综合改造、原王庄城中村改造及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房地产业开发管理。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落实国家和省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积极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管理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和商品房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第六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和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口年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继续开展“巾帼牵手”帮扶、万名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改善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加强市少年宫和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
  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加强老龄工作,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视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的保障体系,健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维权服务体系。完善市特殊教育学校软硬件设施,加快建设永济、垣曲、夏县等8个县(市)级特教学校,促进残疾人教育发展和就业。

第七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健全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政府监管效力。
  提高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搞好城市居民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培育、规范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拓宽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矛盾排查、疏导转化,有效化解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社会矛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搞好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引深专项整治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发展人民防空事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备战、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人防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突出人员隐蔽工程建设和重要目标综合防护。建设军地信息一体化指挥平台,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共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和双拥观念,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第八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以及农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强消防和人防工程建设,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抗震能力。加强防洪工程建设,黄河、汾河、涑水河防洪设施达到20年一遇标准。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强化安全技术和装备设施保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重点行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和考核体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达标活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12个行业118条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学校、建筑工程、市政运营、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和体系。加强应急信息平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加工供应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权,拓宽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善和落实各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工作。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我市转型跨越发展。

第二节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洁执法。强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基层法制服务,完善包括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三节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阳光农廉”网络监督平台。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继续开展煤焦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坚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二章 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增强转型跨越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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