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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在社会各阶层中,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守法和诚信敬业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顽强拼搏为核心的右玉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围绕打造“文明运城”,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弘扬科学精神,支持创新创业。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养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新闻舆论、国民教育、社会文化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强互联网网站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加大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工作,重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第九章 大力实施科教兴运和人才强市战略强化转型跨越发展智力支持



  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科技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建设“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加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着力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双向融合,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加强四类重点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科技研发能力,努力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创新要素聚集,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与中科院北京分院的战略合作,加大科技项目引进力度,重点在生物制药和铝镁合金深加工方面实现新突破。积极扩大与西安各大专院校的交流合作,拓展产学研合作渠道和方式,提升产学研层次。支持大企业和国内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共建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增强企业技术竞争力。
  建立科技孵化、创业基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设,引导支持高等院校和国内、省内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创业基地。完善科技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激励政策措施。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渠道,健全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以上。

第二节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公办幼儿园比重,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快发展城乡义务教育,新建一批公立性中小学校,加大农村中小学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资助体系,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确保弱势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集团办学,推动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规模发展。重点建设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工艺美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每个县(市)办好一个职教中心,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学校,逐步建成以县(市、区)优质职业学校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中心、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的农村职业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3.5万人以上,建立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以运城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整合各类远程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城乡、面向社会的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构建满足社会各类型、多层次、多样化的终身教育体系。
  着力提升高等教育。加快推进运城学院盐湖校区、运城学院师范分院、运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运城医学专科学校建设,打造运城大学群。初步建成工、农、医、师高等教育新体系,建成黄河金三角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快专业设置调整,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培养技能型人才。

第三节 推进人才强市建设



  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提升人才素质,培养和造就与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要求相适应,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打造运城人才资源品牌。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立足我市冶金、焦化、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装备制造、铝镁加工、新型化工、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突出开发三类重点人才,统筹推进六支队伍建设,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按照党管人才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形成选拔人才不拘一格、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事创业蔚成风气的人才发展机制。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注重企业领导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营造人才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研院所在运城设立分支机构,并在资金、土地、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兼职、咨询、讲学、研发,进行技术承包、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和投资兴办企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贫困地区工作。
  实施人才开发工程。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的方针,以实施人才开发工程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章 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努力扩大就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社会管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积极扩大创业就业



  坚持把促进创业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创业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大力促进创业就业。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和河津市、闻喜县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全面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完善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搭建就业交流平台。加强就业监控和失业登记,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行“订单式”、“委托式”服务方式,大规模开展失业人员、农村“两后生”、大学生、在岗职工等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持续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加大对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维权服务制度,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监督和调控,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矿产、森林等公共资源出让受益全民共享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手段的再分配机制。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第三节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医保全覆盖和工伤保险全覆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逐步实现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全面启动“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多渠道筹措社保基金,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实施,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强供养设施建设,基本实现按标施保。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建立完善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等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居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加强市县综合社会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福利机构。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强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咨询。大力发展慈善捐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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