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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常政发〔2011〕16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是人类进步的象征。2011-2015年,是常州转型升级、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与常州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相适应,根据《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全面落实《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努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实现了妇女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有新进步。全市女性就业人数保持稳定增长,就业领域拓宽,就业层次提高,就业结构更为合理。2010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6.9%,比2005年上升3.79个百分点,其中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高新技术行业中从业的女性所占比重均达50%以上。市政府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实事工程予以推进,女大学生就业率达96%。女企业家队伍不断壮大,女性法人代表比重达15%。

  --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程度有新提高。各级各类女干部配备得到加强。市四套班子和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市和辖市(区)两级机关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62.5%和64.9%,比2005年分别高出13.88个百分点和6.37个百分点,全市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14.29%。镇(街道)正职女干部、村“两委”女性配备等难点指标取得突破。镇、街道正职女干部占同职干部的比例达10.9%,比2005年高出10.1个百分点。新一届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分别达26.3%、25.1%。新发展女党员的比例达47.7%。

  --妇女受教育状况有新改进。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和初中女生入学率均为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从“十五”期末的98.57%上升到110.74%。中等职业教育人数中女性占46.04%;普通高校在校女大学生的比例达到44.78%。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占总数的59.57%,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5.28%,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57.92%。各级各类女性培训不断加强,女性素质不断提升。

  --妇女健康水平有新提升。全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77.8岁。各级医疗保健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99.62%,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01/10万。大力实施卫生惠民工程,大力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妇女病普查和婚检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单位女职工免费妇女病普查工作覆盖率为100%,妇女病普查率达90.46%,辖市(区)免费“一站式”婚检服务覆盖率达100%。

  --妇女生存发展环境有新改善。我市妇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妇女参保率达100%。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定率达96.53%。市和辖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率达到100%。成立了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和市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化的妇女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和社会化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维权水平切实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情况好、妇女受益多,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对照新形势下妇女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我市妇女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不够有力;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女性在就业中还未能真正享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相对薄弱,科级特别是县处级女干部同比上升幅度不大,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妇女病普查的有关文件精神还未完全落实到位,未参保企业自觉为女职工开展妇女病普查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地区间达标水平还不平衡,流动妇女和儿童还没有完全享受到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健康保健、计划免疫等均等化服务。

  二、“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男女平等、和谐、共同发展为原则,以提高女性的综合发展能力和培养高素质的妇女群体为目标,把与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关系密切的经济、参政、教育、健康、社会保障、法律和环境作为优先领域,推动妇女参与创新创业城、现代产业城、生态宜居城、和谐幸福城的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从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出发,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教育科技素养,进一步增强妇女的综合竞争力。确保妇女享有获得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平等机会,进一步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促进常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妇女在社会公共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在各级决策层的比例和参政水平。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到2015年,我市妇女发展水平继续在全国和全省保持领先地位,重要领域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完善妇女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社会服务体系

  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以上。

  2.以辖市(区)为单位,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100%。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率。

  4.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孕妇产前筛查率达到7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8%以上。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确保妇女每两年享受一次妇女病检查,妇女病普查率达到9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8.妇女艾滋病及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9.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

  10.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率降低。

  11.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和国民体质测定网络覆盖率均达到100%。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普遍建有晨(晚)练健身点,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5个以上。

  策略措施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妇幼保健工作及妇幼保健机构财政投入政策。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到2015年,城乡均按不低于60元/人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各级政府设立并逐步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为妇女提供更好的卫生服务。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补充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各辖市(区)均建立一所独立的妇幼保健机构。全市妇幼保健机构100%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其中甲等妇保所达到80%以上。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服务能力,医师、护理人员依法凭证执业率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60%以上。

  3.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妇女“两癌”检查、免费婚检、预防艾滋病、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实施项目为抓手,落实政策,规范服务,促进妇女健康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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