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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中医工作总结暨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推进改革,拓展中医药服务途径
  1、推出一批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规范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的医疗服务的设置条件、审批程序、服务范围和法律责任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布局合理、服务可及、设置规范、特色明显的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让老百姓能够选择更多的就医途径。
  2、推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制定《深圳市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允许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中医师选择到我市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中医馆、诊所(含中医坐堂医诊所)开展中医医疗服务。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要求,也是解决我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流动性不强,使用效能不高的现状的一个方法,更有利于实现患者的合理分流,合理利用我市的优势中医医疗资源为人民群众服务。
  (五)加强内涵建设,促进中医特色与优势的发挥
  中医医院 建设扎实推进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把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做为参与医改、顺应医改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克服松懈情绪,保证重视程度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牢固树立中医医院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坚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信心,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中医医院中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区中医院中医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专病)的建设,逐步实现院有品牌、科有特色、人有专长,发挥其在中医药服务网络中的龙头、骨干作用。
  综合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精神,对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督导全市各级医院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引导其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逐步完成全市各级医院中医科、中药房的达标上等工作,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建设发展目标、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室床位数不少于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百分之五。
  (六)启动师承工作,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
  经市发改委、市财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会签,我委已制定《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规划分三批开展中医药专家临床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中医药强市的人才培训工程。从我市选拔一批名优中医和民间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通过公开、公正、公平考试、考核,选拔出一批学术经验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同时,要求指导老师备选条件之一:每个指导老师挂点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作为其中执业地点之一,带动名优中医和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下社区,将会大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看名医更难的问题。
  (七)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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