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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中医工作总结暨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过去的一年,中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医事业发展仍然不能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中医事业在区域发展中不平衡,对“中西医并重”的指导方针认识不足。三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还有待全面提升。四是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偏低、补偿机制不健全,加重了开展中医医疗服务机构的经济负担,制约了中医事业的发展。五是综合医院中医科发展相对滞后,街道中医服务能力弱化、西化。六是特色明显、区域影响大的中医拳头专科不多。七是中医药进社区服务网底建设,仍需高度关注和重视,政府还需加大投入。八是构建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任重道远。
  二、2011年中医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好头、起好步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之年。全市中医工作要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和中医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点抓好中医“一大一小”工程和中医的医疗、康复、治未病的“三位一体”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让老百姓在社区能够看得上中医、看得起中医、用得起中药、中医能够看好老百姓的病,实现防病、小病、首诊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目标。
  (一)认真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科学发展
  2010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我们将做好配套制度和细则的起草出台,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规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医药的科学发展。一是协同政策法规部门尽快制定出该《条例》的实施办法,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度。研究并制定有利于惠及老百姓健康和中医药行业发展的政策,鼓励民营资金投入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展中医药的服务范围和覆盖面。二是设置联席会议制度,力争政府更多的资源配置,促进和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该《条例》规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联席会议应该解决的问题的认证材料,力争明年3月召开第一期联席会议,5月召开全市的中医药工作会;三是中医药专项资金设立事项及中医药财政补偿机制,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四是中医药专家委员会、中医药行业协会的设置。
  (二、)健全体系,抓好 “一大一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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