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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清理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清理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穗教办转〔2011〕463号)


市属各高职院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促进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完成进度,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清理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1〕8号,见附件),组织对省教育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清理工作。组织实施项目清理,是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教育科研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工作持续发展的高度,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实。各科研管理部门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严格项目清理标准。按照省通知明确的清理范围,在2008年(含)以前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己完成鉴定的,要按要求完成申请结项材料整理汇总;未完成鉴定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抓紧完成鉴定和结项材料的审核汇总;需要延期的,必须严格把关,符合申请延期条件的要完善申报延期材料后上报审批。凡本次清理被撤销的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市教育科研项目。

  三、科学统筹,强化科研工作指导。时值年终岁尾,工作头绪多、时间紧、要求高,清理工作要明确思路,突出重点,科学统筹。要结合这次省项目清理,全面梳理市教育科研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各单位年度教育科研工作形势,强化工作指导,确保省、市教育科研项目同步推进。这次项目清理结项情况,我们将作为教育科研管理单位申报立项、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项目结项或申请延期材料,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水榕三街13号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3号楼406室) , 邮编:510250 。同时将《清理汇总表》发送至:gzjyky@126.com。联系人:郑家裕,电话:84357330,手机:13560237386 。有关表格材料请登陆网站(http://202.116.224.16/)下载。

  附件:关于清理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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