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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201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穗教发〔2011〕8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主要工作

  (一)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历规定及教学计划推进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要做好学生学业考核和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及时召开家长会并发放学生手册,引导家长强化对子女的教育监护责任意识,为子女安排健康有益的活动;要切实做好学籍异动情况的整理和统计;要及时做好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二)抓好思想与安全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品德、法制、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抓好禁赌、禁毒、反封建迷信、反邪教等教育,防止不良书刊、光盘、网络、网吧、游戏机室等对学生的侵害,提高学生对不良风气的抵抗能力。同时,还要切实做好交通、防火、防寒取暖、防止意外伤害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加强学习与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推动广州教育科学发展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大学习宣传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教育政策的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切实关心经济困难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防止非正常辍学工作。要及时总结“千校扶千校”、“百校扶百校”等帮扶工作经验,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要狠抓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四)做好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放假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继续高度重视并严格抓好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就学安全。学校要进行防火、防盗、保密等安全隐患大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适当安排教职工假期回校值班。搞好学校的环境清洁卫生,消灭卫生死角。同时,要做好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工作纪律,保证信息畅通。

  二、假期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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