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自愿申请原则。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均可自愿向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星级评定申请。
  四、评定与审批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星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申报星级评定前要先进行自评,可以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按要求进行综合情况测评,依据测评结果申报相应等级,逐级申报材料。
  申请一、二星级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县和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机构组织评审;申请三星级(含)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先报区县和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星级评定机构初审,通过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
  各等级星级评定结果均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审批,各等级星级标志均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与发放。
  五、复评和更高等级申请
  获得星级评定等级的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等级标志牌之日起计算)。到期两个月前应复评或申请高一等级评定,无故不参加复评且未提出参加高一等级评定申请者,不得继续使用星级标志,原星级标志牌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收回。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星级资格有效期届满两个月前,申请重新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重新评定的,原星级标志牌将在其星级资格有效期届满后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收回。
  获得星级评定等级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满一年后,可根据情况继续申请较高等级的星级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区县应成立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领导小组、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和办公室,按照《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专家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组织成立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专家组。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导和开展市属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各级星级评定工作组织成立后,要报送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结合实际,配套政策
  各区县和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要站位民生大局,鼓励和帮助管辖范围内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星级评定,可根据情况出台配套政策,对申请并获得星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积极支持,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职责,推进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