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2011〕149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2月19日

  省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这些重要举措,对于我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至关重要。现就省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决定》重要举措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要举措项目及分工
  1.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局)
  2.坚持党政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牵头单位:省委教育工委,主要参加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团省委)
  3.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国资委、省国教办)
  4.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深入实施《2011-2015年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省档案局)
  5.广泛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评选宣传活动。(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主要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
  6.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制定实施《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工商局)
  7.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文明出行、文明用语等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牵头单位:省文明办,主要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