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里坤县站所(办)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巴里坤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巴里坤县委组织部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制度》的通知
(巴党办发〔2007〕2号)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党组、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县直各部、局、委、办,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巴里坤县站所(办)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巴里坤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巴里坤县委组织部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月25日
巴里坤县站所(办)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自治县各站所(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行业内部轮岗和跨行业交流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年轻干部的培养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专业化、知识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站所(办)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建立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潜力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
二、交流、轮岗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优化结构,提高整体效能的原则;
(三)发挥特长、量才适用的原则;
(四)关心爱护干部的原则;
(五)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的原则。
三、交流、轮岗的对象
交流,一是指在行业内部进行,即在乡镇场区站所(办)之间交流,在乡镇场区站所与县直站所之间交流;二是指跨行业进行,即专业不对口的站所(办)干部交流到其他站所(办)。但需征求本人意见。